自2018年2月10日起,微信公众号注册数量将做以下调整:
1.个人主体注册公众号数量上限由5个调整为2个;
2.组织类主体注册公众号数量上限由50个调整为5个。
对于少数的特殊情况,需要同一个主体注册多个账号的,在注册时发起申请流程,根据流程填写好资料后微信官方会审核,层层上报经过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会适当的放宽注册数量。
这个官宣适当的解决了同一主题占用多个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的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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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6/13 18:18:38 编辑:
自2018年2月10日起,微信公众号注册数量将做以下调整:
1.个人主体注册公众号数量上限由5个调整为2个;
2.组织类主体注册公众号数量上限由50个调整为5个。
对于少数的特殊情况,需要同一个主体注册多个账号的,在注册时发起申请流程,根据流程填写好资料后微信官方会审核,层层上报经过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会适当的放宽注册数量。
这个官宣适当的解决了同一主题占用多个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的历史遗留问题。